如果有心,你就可以發現,沒有任何一家由一定規模的企業,旗下沒有其他的公司。而且他們的經營模式,絕不會只有一種,如果只有一家公司,一種經營模式,企業是絕對做不大的。(國有壟斷行業除外)
第一類:公司構架模式
在業務公司之外,成立一家控股公司A,A公司不用去做任何業務,由業務公司每年對外經營賺錢享受分紅即可,這樣A公司就不會產生其他稅費。然后,A公司賬上分紅利潤,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投資,如房子、車子等。另外,A公司還能夠成為一堵“防火墻”,如果業務公司產生了經營風險,那么A公司需要承擔的,也只是業務公司注冊資本當中所占比例的風險而已。例如業務公司注冊資本為200萬,即使A公司全額持股,承擔的風險也只有200萬。
第二類:延長供應鏈模式
公司在對外采購銷售的時候,總有一些地方無法獲取到相關成本發票,導致企業的成本不足,所得稅變高。那么,在中間成立一家個獨企業,無論是對外采購,還是說對外銷售,都可以將商品從個獨這當中走一遍,讓利潤留在個獨身上。而個獨企業,如果是成立在園區當中,是可以申請核定征收的,實際所得稅的稅負是非常低的,可以給下游提供普票,或小規模增值稅專票,或一般納稅人專票。
第三類:業務拆分模式
貿易公司,對外開具的發票為13%的票,可貿易公司當中,不僅是只有銷售業務,還會涉及到物流、裝卸搬運、其他信息服務等等,如果將這些部門都拆分出來,銷售公司承擔銷售任務,開具13%的票,物流公司承擔物流部分,只需要開具9%的票,其他與服務相關的,只需要開具6%的票,一些不需要專票的,用小規模公司做,還能免增值稅,所得稅還可以進行核定,稅率會更低。
這是市面上常見的幾種經營模式,每一種都是能有效的增加企業的實際利潤,進一步的改變企業的應稅模式。畢竟,稅費成本在企業的整體成本當中占比可不低,都是需要企業好好籌劃的。
來源:網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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